1、不准在林区进行焚烧秸杆、烧烤干粮、上坟烧纸、燃放鞭炮等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;
2、不准特殊人群(精神病人、痴呆傻人及留守儿童等)在无专人监护下进入林区;
3、不准任何人带火种进入林区;
4、不准损坏森林防火设施和标志;
5、不准阻碍森林防火人员依法制止和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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